低保和特困家庭生涯用水尝试阶梯式计量水价,分为两档水价,其中基数内(每户每月用水5立方米以内)的用水价值仍按现行1.60元/立方米(含污水处置费),基数以表(每 户每月用水量超过5立方米的部门)用水价值按2.50元/立方米执行。
依照青岛市政公用局青市政公用[2005]95号文件《关于对我市对低保和特困职工用自来水价值尝试补助的通知》的要求,供水企业对切合要求的低保和特困用户进行水价补助的发放,具体情况如下:
1、由各区民政部门、市总工会提供每年12月20日在册的低保用户、难题职工花名册,作为次年发放水价补助的名单凭据。
2、次年供水企业依照花名册上的人数,以54元/年.人(其中自来水补助30元,污水处置费补助24元)足额拨付到各区民政局、市总工会。
3、由各区民政局、市总工会别离在发放低保补助金和难题职工补助金的同时一并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