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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城市二次供水治理法子
颁布功夫:201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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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当局 |
| (2000年12月14日经市人民当局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颁布执行) |
|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二次供水治理,凭据《青岛市城市供水条例》的有关划定,造订本法子。 |
| 第二条、本法子所称城市二次供水,是指单元或者幼我使用贮存、加压等设施,将城市公共供水或者自建设施供水经贮存、加压后再供用户的大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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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市供水行政治理部门和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及各县级市城市供水行政治理部门依照划定的职责,掌管城市二次供水行政治理工作。 卫生行政部门掌管城市二次供水卫生监监工作;其他有关部门,该当依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城市二次供水治理工作。 |
| 第四条、城市公共供水企业依照《青岛市城市供水条例》划定的水压尺度供水。不能满足用户必要时,建设单元该当投资建设城市二次供水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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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需执行城市二次供水的,城市二次供水设施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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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城市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施工该当切合国度有关技术尺度和规范,并由拥有相应资质的单元承担。 城市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及其调换,该当经供水行政治理部门核准,并按划定解决其他有关审批手续。施工单元该当按核准的设计规划施工,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查抄。 |
| 第七条、建设城市二次供水设施,该当切合下列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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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储水池(箱)容积、水管管径、机泵等可能满足用户需要,便于维建、治理; (二)水池壁牢固、光洁,不渗漏,水池(箱)加盖且密封机能好,透气孔有预防蚊虫、异物进入的装置; (三)生涯用水、消防用水及其它用水管路布局合理,无死水区,管路表表用分歧色彩的防腐涂料相区别; (四)不得将溢水管与排水设施直接连通; (五)构筑资料、管材、阀门蹬爪切合国度划定的卫生和质量尺度; (六)机泵室与储水池分建,并建设必要的防水质传染的装置; (七)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周围10米领域内,不容堆放有毒、有害、易腐物质。 |
| 第八条、城市二次供水设施该当与用户用水设施同时验收。城市二次供水设施竣工后,须经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卫生许可证、供水行政治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
| 第九条 城市二次供水设施交付使用后,由产权单元或其委托的单元掌管日常治理和守护。无产权单元的,由供水行政治理部门指定供水企业或有资质的单元(以下统称供水设施治理单元)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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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供水设施治理单元该当维持供水设施正常运行,保障水压切合设计要求和不间断供水。因按打算检建供水设施或因工程施工等原因需终场供水时,该当事先向供水行政治理部门汇报或按划定报批,并提前24幼时通知用户。因突发变乱不能提前通知的,该当在抢建的同时通知用户并汇报供水行政治理部门。 生涯用水终场供给超过3天的,该当采取一时供水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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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二次供水的水质该当切合国度划定的水质尺度。 供水设施治理单元该当成立水质治理造度,建设专(兼)职人员掌管水质治理,定期进行水质检测。不能进行水质检测的,该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元进行检测。 供水设施治理单元该当每半年对储水设施进行一次洗濯消毒;水质异常时,该当随时洗濯消毒;洗濯消毒后,经有资质的单元对水质检验合格后,方可持续 使用。供水设施治理单元该当在检验后的10日内将检验了局报供水行政治理部门。 城市二次供水设施的洗濯消毒工作该当由城市二次供水设施保洁维建专业单元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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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城市二次供水设施保洁维建专业单元必须获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许可,并供水行政治理部门资质审查后,方可从事相应业务。 |
| 第十三条、城市二次供水设施的治理人员、保洁维建专业人员,必须经预防性健全体检,获得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健全证,方可从事城市二次供水日常治理、保洁维建工作。 |
| 第十四条、城市二次供水设施治理单元和保洁维建专业单元该当按划定向供水行政治理部门报送有关资料,接受治理部门的查抄。 |
| 第十五条、任何单元和幼我不得败坏、侵占和擅自扭转、终场使用城市二次供水设施。 |
| 第十六条、任何单元和幼我,发现城市二次供水水质有异常变动,该当当即向供水行政治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汇报,接到汇报的部门该当实时调查处置。 |
| 第十七条、城市二次供水的水费收取尺度,须经市物价部门鉴定。 |
| 第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供水行政治理部门责令终场违法行为、期限更正,并处5000元至2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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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该当建设城市二次供水设施而未建设的; (二)不按国度划定的技术尺度和规范进行城市二次供水设施设计、施工的; (三)无资质或超过资质等级,承担城市二次供水设施设计、施工的; (四)城市二次供水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即便用的; (五)未经核准从事城市二次供水设施保洁维建的。 |
| 第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供水行政治理部门责令更正,并处1000元至10000元?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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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市二次供水设施溢水管与排水管直接连通的; (二)在城市二次供水设施;ち煊蚰诙逊庞卸尽⒂泻Α⒁赘镏实; (三)城市二次供水水质或水压不切合划定尺度的; (四)不按划定进行水质检测或设施洗濯消毒或不按划定报送水质蹬仔关资料的; (五)败坏、侵占、擅自扭转城市二次供水设施的; (六)擅自终场供水或未按划定推广停水通知责任,或未按划定采取一时供水措施的。 |
| 第二十条、城市供水行政治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权柄、徇私舞弊的,由有关部门赐与行政处罚;组成犯罪的,依法查究刑事责任。 |
| 第二十一条、本法子具体执行中的问题,由市城市供水行政治理部门掌管诠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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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本法子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