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崂发改价发〔2021〕8号《崂山区发展和鼎新局 崂山区农业村落局崂山区财政局 崂山区民政局关于美满崂山区居民生涯用水阶梯价值造度的通知》
● 青崂价发〔2015〕16号《青岛市崂山区物价局 青岛市崂山区市政公用局青岛市崂山区财政局关于调整崂山区非居民及特种用水价值的通知》
● 青崂价发〔2017〕9号《青岛市崂山区物价局青岛市崂山区财政局青岛市崂山区市政公用局关于转发《青岛市物价局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城市治理局关于调整非居民污水处置费尺度的通知》的通知》
● 居民生涯垃圾处置费按 5 元/户/月收取,并将垃圾送至环卫治理部门指定的垃圾容器或就近的垃圾网络点,由区环卫治理部门统一铺排车辆表运、措置。
● 青崂发改价发〔2023〕1号《崂山区发展和鼎新局崂山区财政局崂山区城市治理局关于持续执行青崂价发[2017]18号文件的通知》
● 青崂价发〔2017〕18号《崂山区物价局崂山区财政局崂山区市政公用局关于征收城市生涯垃圾处置费的通知》

